關于印度未隨身行李的報關程序的通知
尊敬的客戶:
你好。
接香港敦豪通知,印度未隨身行李的報關程序如下:
1,要求在起源地實現:
-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需和實際旅客/乘客的名字符合;
-未隨身行李需在運單和發票重提及;
-詳細的發票里需有每個物品的清楚申報并提供相應的申報價值;
-貨物的裝運模式應該為空運并只針對未隨身行李部分;
-不應該以酒店的名義托運,同樣需要以個人名義;
-旅客需旅行至少三個月,并需提供已蓋章的護照或者機票證明。
2,要求收件人在目的地實現:
-在貨物到達時旅客已用自己的護照報關;
-如果旅客不想親自來并希望DHL清關,他必須將原護照和合法的委托書授權給Skyline Air Logistics Ltd或指定的代理人代表旅客進行清關;
-如果有任何的逾期,旅客必須支付相應的倉儲費和逾期費;
-旅客必須支付適當的關稅(并不是所有的個人行李物品都是免稅的)和清關費用INR 1300。
請各分公司知悉并轉告寄件人,因此而造成的不便,敬請諒解。
MYEX
2011-06-10